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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需求的基础上,滨州市发布了2022年的《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》,根据办法要求,在市主城区、县(市、区)建成区允许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,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、正月十五可以燃放,其他时段禁止燃放,部分重点区域除外,包括人员密集场所、机关单位办公区等公共场所以及易燃易爆、防火重点单位。此办法即考虑了安全、环保因素,又充分照顾了民族传统习俗,响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,像这样能够平衡科学性和人性化的城市管理,怎么能够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呢?春节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,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春节最重要的标志性习俗,已经延续千年,却被某些专家以环境污染这个莫须有的理由武断取消,让多少群众怨声载道,而我们的春节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寡淡无味、越来越冷冷清清。近年来,恢复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民间呼声一浪高过一浪,但鲜有地方管理者敢于打破这一城市治理传统,明哲保身为上。就论这一点,笔者为滨州市的城市管理者点赞!也为自己身为滨州市的一员感到庆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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